一位紅州領導人在橢圓形辦公室訪問期間發表的言論,遭到網路批評者的大量糾正。
德克薩斯州副州長丹·帕特里克(Dan Patrick)週五站在川普身後,告訴記者:「政教分離並未載入憲法。」當天早些時候,德克薩斯州教育委員會批准了一份必讀書目,其中包含《聖經》段落。

網路上的反應包括多篇事實查核文章,指出政教分離原則的來源及其與憲法的關係。
作家兼播客主持人赫曼特·梅塔(Hemant Mehta)在X上發文:「『宗教』一詞在憲法中出現了兩次,每次前面都跟著『不得』這個詞。」
政治評論員吉姆·斯圖爾特森(Jim Stewartson)指出:「『國會不得制定任何關於確立宗教的法律』是《權利法案》的前10個字。的黎波里條約(1797年):美國『絕非建立在基督教之上』。啟蒙運動與憲法的核心正是政教分離。」
國會議員邁克·萊文(Mike Levin,民主黨,加州)寫道:「確立條款本就是《權利法案》中的第一項保護。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曾以『政教之間的隔離之牆』這一著名說法來描述它。」
編輯兼記者邁克·弗里曼(Mike Freeman)問道:「我們究竟活在哪個世界?」
保守派MS NOW週間夜間節目主持人邁克爾·斯蒂爾(Michael Steele)寫道:「這就是蠢貨聚在一起、捶胸頓足鼓吹宗教、散播愚昧時的嘴臉。『政教分離』這幾個字確實沒有出現在憲法中,但這是個比喻(你懂比喻是什麼吧?),出自托馬斯·傑斐遜1802年的一封信(此後被最高法院作為先例援引),他在信中表示,第一修正案建立了一道『政教之間的隔離之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