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ell Sebhnani(左二)與他的兒子Nethan(左)和Sedhant,以及他們的律師Lavinia Raja。(Lavinia Raja 攝)
莎阿南:一名新加坡男子及其兩名兒子今日在此間高等法庭獲判無罪並當庭釋放,五年前他們被控販運超過300克大麻及種植大麻植物。
法官Aslam Zainuddin作出此裁決,原因是發現控方未能對這三名男子——63歲的Aniell Sebhnani及其38歲的兒子Nethan Sebhnani和35歲的兒子Sedhant Sebhnani——證明表面罪名成立。
這三名從事印刷業的男子自2021年3月25日被捕以來,一直被還押候審。
他們在加影推事法庭被控於2021年3月25日在雪蘭莪士毛月的一間租屋內販運315.3克大麻。他們還被控在同一地點種植八株大麻植物。
販毒指控是根據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提出,並可根據第39B(2)條文處罰,一旦定罪,可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以及不少於12下鞭刑。
種植大麻的指控是根據同一法令第6B(1)(a)條文提出,一旦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及不少於六下鞭刑。
警方突擊搜查該屋三樓時,三名被告均在屋內,警方發現25個裝有大麻的玻璃瓶。
他們還發現兩塊種有大麻植物的帆布,以及據稱用於幫助植物生長的溫度控制設備和風扇等器材。
辯方辯稱,這些男子對大麻或植物沒有保管或控制權,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們租下了這間屋子。根據記錄,該屋是由一名被稱為“Sean Pete”的男子租下的。
控方主張,具名的租客是被告之一,但辯方表示這並未得到證實。
辯方還辯稱,第三方曾進入該屋,並表示當調查官稍後到訪時,屋內狀況已發生改變。當向突擊搜查的警員展示調查官拍攝的照片時,警員證實了這一點。
然而,在獲判無罪後,這三名男子無法立即返回新加坡,因為他們隨後被馬來西亞移民局逮捕並拘留。
據了解,控方可能會對無罪判決提出上訴。
副檢察官Siti Nabila Abdul Rashid負責控訴,被告則由律師Geethan Ram Vincent和Lavinia Raja代表。


